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做好2004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15號)精神,現將2004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一)2004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10、11、12日舉行。
(二)各科目考試時間
9月10日 下午2:00-5:00 資產評估
9月11日 上午9:00-11:30 經濟法
下午2:00-4:30 財務會計
9月12日 上午9:00-11:30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下午2:00-4:30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二、管理方式
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滾動管理,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成績連續3年有效;參加4個科目考試人員,成績連續2年有效。
三、報名條件和要求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三)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四)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五)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六)不具備上述條件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來自:正保會計網校)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可免試1科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財務會計》。
(三)報名要求
1、各地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工作,不得放寬報考條件。
2、老考生報名參加2004年度的考試,原則上不再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只需攜帶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張;上一年度準考證復印件;2004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老考生報名表(附件3)。考生填表時,對上一年度報名時的檔案號要如實填寫,必須與本年度一致。
3、新考生報名參加2004年度的考試,報名時需攜帶1寸照片(近期、同版、免冠)2張;身份證復印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經濟管理、財務會計、工程技術)年限證明;畢業證、職稱證書原件; 2004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新考生報名表(附件4)。上述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
4、各地要根據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2004]5號)規定的要求,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四、報名時間和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04年3月22日至4月22日。
(二)報名程序
申報人員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合格簽章后,攜帶報名所需全部材料到當地人事局報名;非在哈中、省直單位考生按屬地管理,在哈中、省直單位考生由各單位人事(干部)處統一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名。
地 址:哈市南崗區高新路10號
聯 系 人:劉翠蘭 史立瑛
咨詢電話: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五、考場設置
2004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設置考場,各地市不設考場。
六、數據上報
各地市人事局在2004年5月10日前將報名人數、名冊、考試報名表同時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七、考試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人事部門資格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字[2003]94號)文件規定,參加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每人報名費15元;資產評估38元,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每科28元。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地市人事局每名考生留取15元,其余費用上繳省人事考試中心。
開 戶 行:中行哈爾濱市開發區支行
戶 名: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
帳 號:21977958092001
八、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準參加考試。
(二)各科(共五科)試題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印制在同一份試卷上)組成,均配有答題卡和答題紙。客觀題部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在答題紙上作答。
(三)應考人員應考時要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儲存功能)。答題所用草紙由考試部門發放、回收。
各地市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做好2004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宣傳和報名組織工作,不得拖延時間,延誤工作。
附件(略)
二○○四年三月三日